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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科


设备科工作职责

1、依据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规,制定本单位的医疗设备管理工作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
2、积极收集国内外有关医疗设备的情报信息和动态,作好咨询服务;进行仪器设备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研究,及时总结经验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,为领导良性循环提供依据。

3、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拟定医疗设备的装备规划和年度计划,经医院院务委员会研究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
4、负责医疗设备购置计划的实施,做好临床医疗物品的供应工作,对进行招标采购的设备做好技术配合工作。

5、认真做好医疗设备和器械的验收、保管、调剂、报废以及统计、报表、资料档案保管工作。

6、承担本单位医疗设备的安装、维修、预防性维护和计量管理工作,进行安全监督工作。

7、协助临床部门开展医疗设备技术的应用开发、制定操作规程并指导使用,作好技术支持工作,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使用率。

8、负责医疗设备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,为人事部门对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调配、定职、晋升和聘任提供依据。

设备科主任职责

1、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,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制度,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,保证医疗设备使用的安全和有效。

2、严格执行采购制度,协助政府采购、国际招标相关文件编制。

3、做好供应工作,组织医疗设备的验收、保管、建档、调剂、统计、报废。

4、做好医疗设备的维修、质量保证及医学计量工作,开展考核、检查、评比和奖惩等工作。组织建立贵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制度,督促使用科室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

5、收集、提供、反馈医疗设备的各种信息,为临床使用部门和领导决策做好咨询服务。

6、负责对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的特殊情况的收集和上报工作。

7、协同人事部门做好医疗设备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、调配、考核、晋升和聘任工作。

8、掌握大型医疗设备的管理、使用、应用质量检测和维修保养情况。

9、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。